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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月12日,新疆公安廳交警總隊向新聞媒體通報了致6人死亡20人受傷的托里縣“3·10”交通事故處理情況,駕駛新G06799號“宇通”牌大型卧鋪客車超速行駛,且操作不當導致事故發生的駕駛人魏某涉嫌犯罪,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新疆新建旅客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額敏分公司給予罰款30萬元,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總經理、副總經理安技科科長分別給予1.2萬元、1.02萬元、9000元罰款。
  2014年3月10日3時50分許,新疆新建旅客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額敏分公司一輛新G06799號“宇通”牌大型卧鋪客車,沿S221線由南向北行駛至278公里+920.8米處,與前方同方向因故障停駛的新疆江保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一輛新B24509號“歐曼”重型半掛牽引車(新B4778掛“魯峰”牌重型低平板掛車)尾部相撞,造成6人死亡(其中新B24509號“歐曼”重型半掛牽引車死亡1人),20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450餘萬元。
  經公安交警部門調查認定,此事故由於機動車駕駛人魏某駕駛新G06799號“宇通”牌大型卧鋪客車超速行駛,且操作不當導致事故的發生。事故間接原因是肇事車輛夜間2時至5時仍繼續通行,違反自治區運輸管理局“客運企業凌晨2時――5時停止運行”的有關規定。新疆新建旅客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額敏分公司對所屬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、管理不到位,安全管理存在漏洞,車輛GPS監控存在盲區和未能有效監控。
  新疆公安廳交警總隊通報指出,新G06799號“宇通”牌大型卧鋪客車駕駛員魏某,安全意識淡薄,超速行駛導致事故發生,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,已涉嫌犯罪,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
  新疆新建旅客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額敏分公司,安全管理存在漏洞,對所屬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、管理不到位,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,依據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493號)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,給予罰款30萬元。
  新疆新建旅客運輸(集團)有限公司額敏分公司總經理朱某、副總經理王某、安技科科長朱某分別主管和負責分公司安全生產工作,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不力,不能對分公司所屬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有效監管,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分別給予罰款1.2萬元、1.02萬元、9000元罰款。
  記者 王濤  (原標題:托里縣“3·10”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 客運公司被罰款3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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